主要侦破案例

海关在上水、旺角及观塘扫荡冒牌流动电话电池和配件

日期: 23/07/2007

海关一连两天(七月二十三日至七月二十四日),突击搜查上水、旺角及观塘的一间零售店、一间批发公司、一个仓库及包装工场。结果共搜获 4,600件怀疑冒牌流动电话电池和配件(其中约3,000件为冒牌流动电话电池),总值约 13 万元。行动中,海关共拘捕4名男子,年龄介乎 22 至 58 岁。

海关早前接获市民投诉,指一间零售店涉嫌售卖冒牌流动电话电池及配件。经深入调查後,海关於七月二十三日采取行动,在上水一间零售店内检获约400件怀疑冒牌流动电话电池及配件,约值约3万元,并拘捕2名男士,包括公司东主。

其後,海关於七月二十四日,在旺角的一间批发公司及仓库起出更多的冒牌货物,并根据现场线索再进一步於观塘发现其包装工场和2,000多件冒牌货。行动中,检获约4,200件冒牌流动电话电池及配件,约值10万元。海关亦在观塘的包装工场内检走一些包装模具和热压包装机。海关拘捕2名公司董事。

不法分子企图以低价吸引顾客。海关检获的冒牌货质量参差,部分冒牌货品手工粗糙,包装与正货有明显差异,另有一些冒牌货仿真度甚高。他们把真货,水货(即平行进口货)及假货一起展示在店铺中,任顾客「选购」。

海关一直与商标持有人紧密合作,严厉打击售卖冒牌手机及手机电池活动。海关亦会巡查市面和根据情报分析采取严厉的打击。

同时,在接获商标持有人和市民有关怀疑冒牌手机配件的投诉,海关会跟进调查。

由於冒牌手机电池和配件质素欠保证,有可能涉及短路引致火警;在购买後如发生问题追究上亦有困难,海关呼吁市民,要购买正货手机和配件。

海关亦提醒商户切勿以身试法,售卖冒牌货。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士售卖冒牌或有虚假达至关键程度商品说明的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及罚款港币50万元。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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