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侦破案例

海关展开一连串行动打击机构侵犯版权活动

日期: 20/08/2007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人员展开一连两天(8月20及21日)行动,打击机构侵犯版权活动。

海关接获市民举报,指有公司使用附载盗版电脑软件的电脑,以及个别电脑零售商出售附载有盗版电脑软件的电脑,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并采取一连两天(8月20及21日)的搜查行动,成功侦破四宗机构侵犯版权案件。

涉嫌使用附载盗版电脑软件的电脑公司从事制造眼镜业务。海关人员於星期一 (8月20日) 在其位於九龙湾的公司内检获28部载有盗版软件的电脑。当中的盗版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室应用软件、以及专业绘图软件。估计软件的正货价值约206,500元。行动中,海关人员拘捕3名男子,年龄介乎30至49岁,其中包括1名公司董事和2名职员。各人获准保释候查。检获的物品总值113,540元。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在知情情况下在业务过程中管有侵犯版权的物品,则不论该业务是否涉及侵犯版权物品的交易,均会构成刑事罪行,最高刑罚为入狱4年及就每件侵权物品罚款港币5万元。

另外,海关接获市民举报,指有电脑公司在售卖电脑时,声称会替顾客安装免费电脑软件作招徕。海关派出关员假扮顾客,昨日 (8月21日)在3间分别位於长沙湾、钻石山、马鞍山的电脑公司购买电脑。结果,海关人员共检获4部附载有盗版电脑软件的电脑, 以及83苹盗版电脑软件光碟,总值29,135元。海关怀疑光碟是用作安装盗版电脑软件於所售卖的电脑内。涉及的盗版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室应用软件。

行动中,海关人员共拘捕4人,包括3男1女,年龄介乎26至46岁,其中包括2名店主和2名店员。各人获准保释候查。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在业务过程中分发侵犯版权物品作经销用途,可被检控,最高刑罚为监禁4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港币5万元。

为鼓励市民提供有关机构使用盗版软件的资料,海关联同商业软件联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合作推行了一项「打击业务上使用盗版软件奖赏计划」。市民如有关於机构使用盗版软件的资料,可致电海关热线2545 6182举报。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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