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侦破案例

海关破获一条龙式利用拍卖网站售卖盗版光碟活动

日期: 31/03/2006

海关「反互联网盗版队」第一队昨日(3月31日)拘捕一对夫妇,他们涉嫌利用拍卖网站售卖大量自制的盗版日本电视剧集光碟,并检获两台电脑及900多张盗版日本电视剧集光碟,检获物品总值约港币40,000元。被捕的夫妇现各以港币2,000元保释等候调查。

海关於3月初接获市民投诉,指有人於拍卖网站售卖大量盗版日本电视剧集光碟,并利用邮寄方式将盗版光碟寄给买家。於是海关「反互联网盗版队」第一队人员便展开调查,结果於一个本地拍卖网站发现有人拍卖一些利用可烧录光碟制作的日本电视剧集光碟,经版权持有人验证後,证实为盗版物品。其後,在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协助下,成功追发放有关拍卖盗版物品的电脑位置。

直至昨天(3月31日)下午,海关人员在鸭洲区采取行动,当一名男子(33岁)在鸭洲区一邮局内准备投寄一批盗版光碟包裹时将其拘捕。随後,海关人员搜查附近一个目标住宅单位,在单位内再拘捕一名女子(34 岁),并检获两部附有光碟烧录机的电脑,大批盗版日本电视剧集光碟、空白可烧录光碟、包装工具、包裹物料及电脑设备。相信有人利用该单位作盗版光碟的烧录、包装及储存中心,同时利用电脑设备将盗版物品资料上载拍卖网站及联络买家。

自海关於2000年初成立首支反互网盗版队以来,至今已侦破57宗案件,当中包括利用互联网网站分发版权作品、经一般互联网网站或拍卖网站售卖盗版或冒牌物品和使用点对点(P2P)程式分发版权作品;共检获逾94,000张盗版光碟及3,600件冒牌物品,检获物品总值超过400万元,并拘捕67男25女。至今最高刑罚的一宗个案被判处监禁8个月。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管有侵犯版权物品作出售用途,可被检控,最高刑罚为监禁4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港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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