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侦破案例

香港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连同机场科及情报科,与快递公司联手侦破来最大宗以空运形式走私盗版光碟及冒牌货物出口往外地的案件

日期: 17/06/2006

经海关情报科人员提供消息,机场海关人员於6月16日截获一批共98箱经由快递公司出口的盗版光碟及冒牌货品,包括23箱合共8,677苹盗版光碟及75箱合共1,240件冒牌货物,总值约30万港元。

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人员随即接手跟进调查并透过快递公司的协助,当涉案人於6月17日在观塘区一公司内再次递交另一批货物予快递公司职员时,被乔装快递公司职员之海关人员当场拘捕,即场检获准备付运的71箱合共20,116苹盗版光碟及147箱合共3,712件冒牌货物,总值约83万港元。

在整个行动中,海关拘捕一名17岁男子及检获94箱合共28,793苹盗版光碟及222箱合共4,952件冒牌货物,总值约112万港元。

跟据调查所得,有关公司主要从事物流生意,运作约半年。涉案两批货物皆由内地入口香港再由涉案公司安排经快递公司出口往外地。

被捕男子为应届中学会考生,受聘於涉案公司作璁期工,已工作约一个月,现正获担保外出侯查。

由於璁假将至,海关籍此向各家长及学生呼吁,在寻找璁期工作时,要注意有关机构所从事的业务是否正当,避免给不法之徒所利用。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士进出口或管有侵犯版权的物品作商业用途,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4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5万元。

根据《商说明条例》,任何人将任何应用虚假商品说明或伪造商标的货品进口或出口,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及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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