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联盟活动

海关呼吁学生切勿参与侵犯知识产权活动

日期: 01/11/2005

年青人应避免因贪图少利而受不法份子诱骗售卖盗版光碟。


他们亦不应参与互联网盗版活动,例如透过网上点对点档案分享软件分发盗版物品,以及在拍卖网站售卖冒牌货。


海关今日(六月二十七日)趁在中、小学生放璁假前向他们呼吁远离盗版活动,珍惜前途。学生应尊重知识产权,拒绝在街头或互联网上参与侵犯版权或商标活动。


版权及商标调查支援组指挥官李耀权今日说∶「海关统计数字显示,近年因干犯《版权条例》及《商品说明条例》而被捕的21岁或以下人士并没有上升趋势。然而,部门为防患未然,希望提醒年青人干犯知识产权刑事罪行,後果严重。」


他说∶「随互联网和相关活动如网上拍卖及点对点档案分享日益普及,海关认为有必要警告年青人干犯刑事侵权罪行会引致刑事调查及惩罚。定罪者会留有案底。此外,千万不要错误以为网上刑事侵权会轻易逃过海关侦缉。」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士如未经版权拥有人特许而管有盗版物品作商业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四年及每件侵犯版权物品罚款五万元。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士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或伪造商标的货品作售卖或任何商业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五年及罚款五十万元。


去年,海关人员共拘捕206名干犯《版权条例》的21岁或以下人士;和50名干犯《商品说明条例》的21岁或以下人士。


今年首五个月,海关人员共拘捕59名干犯《版权条例》的21岁或以下人士;和7名干犯《商品说明条例》的21岁或以下人士。


在互联网盗版活动方面,去年海关人员共拘捕2名干犯《版权条例》的21岁或以下人士;和1名干犯《商品说明条例》的21岁或以下人士。


为提高年青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海关自行制作了一套简单的漫画并上载於「保护知识产权大联盟」(大联盟)的网站 (www.iprpa.org)。「大联盟」是海关与业界於去年三月成立的合作平台,致力监察及打击本港侵权活动。透过「大联盟」,海关亦可向市民灌输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海关将会去信全港1,300多间中、小学,呼吁他们鼓励学生浏览「大联盟」网站,并继续於下学年的校内活动中向学生推广保护知识产权的信息。


海关自从二月开始透过家长教师会联会的协助,为家长及教师举办关於互联网盗版及点对点档案分享刑事侵权的研讨会。目前为止,海关已举办了十次有关研讨会。透过增加家长及教师对互联网盗版的认识,海关希望能更有效地在学生中培植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


为防止年青人进行点对点档案分享刑事侵权,海关於三月曾与知识产权署合作推行一个学校宣传计划,向1,300多间中、小学寄出宣扬拒绝非法互联网上、下载的海报。


市民如发现怀疑盗版或冒牌货活动,请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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